1.《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3.习近平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会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8.窗体顶端 5.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求是》2021年第5期) 6.《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7.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8.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 |
1.院属单位(含系、部、处、室和党支部,下同)固定学习时间为周五下午;各中职学校集中学习的时间根据本校情况自行确定,但必须相对固定。 2.院属单位、各中职学校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 3.院属单位、各中职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理论学习,每次集中学习要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并尽可能留存照片。 4.院属单位、各中职学校应于每月最后一天将本月学习情况报学院宣传部。 5. 院属单位、各中职学校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并组织好本单位的理论学习,保证学习的时间和人数。 |